一、总则
本技术规范所列之技术要求为工程最基本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配置可靠、性能要求应不低于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技术先进的产品和系统方案。本技术规范所提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性能指标等为满足工程需要而必须的最基本要求。本技术规范未详细提及的技术指标,电力行业标准,IEC标准,当某一项要求在上述几种标准中不一致时,要求投标方选择较高标准执行。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凉城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电网信息化上行光纤通道。分别接入周边110kV、220kV变电站。光缆与现有10kV、35kV、110kV线路同杆架设。
三、技术规范
1 光纤
1.1光缆中同一类型的二氧化硅系光纤,其芯数应符合光缆规格要求。同批光缆产品内同类型的光纤应使用同一种设计、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艺制造出来的光纤。
1.2用于成缆的单模光纤的涂覆层结构、光纤强度筛选水平、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截止波长、1550nm波长上的宏弯损耗和传输特性均应符合GB/T 9771的有关规定;光纤带的特性应符合YD/T 979中的有关规定。
1.3松套管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来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GB/T 6995.2的规定,并不褪色、不迁移。若松套管中含多组光纤束,则没束光纤应包扎标记纱,标记纱的颜色应符合GB/T 6995.2的规定。光纤标志颜色的悠闲顺序见表1,光纤带的色谱识别应符合YD/T 979中的有关规定。原始的色码在整个光缆的设计寿命内应可清晰辨认。表1 全色谱的优先顺序
优先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颜 色 |
蓝 |
橙 |
绿 |
棕 |
灰 |
白 |
红 |
黑 |
黄 |
紫 |
粉红 |
青绿 |
2、标志
2.1光缆的外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应有白色标志,标志的印制宜采用喷印方式,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相邻标志间的距离应为1m。当出现错误时应采用黄色在光缆外套的另一侧重印。
2.2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 光缆产品型号;
b) 计米长度;
c) 制造厂名称;
d) 制造年份。
2.3 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套沾附牢固,经过茶拭实验后仍可辨认。
2.4 标志中计米长度的误差应在0%~1%范围,以保证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
3 交货长度
光缆交货盘长应为订货合同中所要求的配盘长度,不允许有负公差。
4 光缆技术要求
4.1光缆中的光纤的特性
4.1.1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和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2 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
光纤 型式 |
模场直径 μm |
包层直径 μm |
包层不圆度公差 % |
芯/包层同心度公差 μm |
涂覆层直径 (未着色) μm |
着色层直径 μm |
包层/涂覆层同心度公差 μm |
||||
标准值 |
容差 |
标准值 |
容差 |
标准值 |
容差 |
标准值 |
容差 |
||||
B1.1 |
8.6~9.5 |
±0.7 |
125.0 |
±1 |
≤2.0 |
≤0.8 |
245 |
±10 |
250 |
±15 |
≤12.5 |
B4 |
8~11 |
||||||||||
注:B1.1类光纤的模场直径系1310nm波长的值,B4类光纤系1550nm波长的值 |
4.1.2单模光缆的截止波长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单模光缆截止波长
光纤类别 |
B1.1 |
B4 |
λcc |
≤1260 |
≤1480 |
4.1.3单模光纤衰减特性
4.1.3.1单模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单模光纤的衰减系数
光纤类别 |
B1.1 |
B4 |
||||
使用波长(nm) |
1310 |
1550 |
1550 |
|||
光纤束 |
光纤带 |
光纤束 |
光纤带 |
光纤束 |
||
最大衰 减系数 (dB/km) |
Ⅰ级 |
0.36 |
0.40 |
0.22 |
0.25 |
0.22 |
Ⅱ级 |
0.40 |
0.45 |
0.25 |
0.30 |
0.25 |
|
Ⅲ级 |
0.45 |
0.50 |
0.30 |
0.35 |
0.30 |
|
注:上述衰减数指标是OTDR双向测试的平均值 |
4.1.3.2单模光纤衰减点不连续性
在1310nm和1550nm波长时,对一光纤连续长度不应有超过0.1dB的不连续点。
4.1.3.3单模光纤衰减波长特性
对于B1.1光纤,在1288~1330nm范围内的衰减值,相对于1310nm波长的衰减值,应不超过0.05dB/km。
对于B4光纤,在1525~1565nm范围内的衰减值,相对于1550nm波长的衰减值,应不超过0.05dB/km。
4.1.4单模光纤色散特性
①B1.1类单模光纤
a) 零色散波长在1300 nm~1324nm之间;
b) 最大零色散斜率为0.093ps/(n㎡·km);
c) 1288~1339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3.5ps/(nm·km)
d) 1271~1360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5.3ps/(nm·km)
f) 1550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18ps/(nm·km)
g) 在1480--1580nm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20ps/μmkm
② B4类单模光纤
a) 非零色散区:1530nm ≤λ≤1565nm
b) 非零色散区色散系数绝对值:
G.566A:0.1ps/(nm/km)≤│D│≤0.6ps/(nm/km)
G.566B:1.0ps/(nm/km)≤│D│≤10ps/(nm/km)
投标方应提供1300~1324nm波长范围光纤零色散波长分布特性直方图及样本数。
4.2光纤带的性能
光纤带的结构、尺寸、色谱和机械性能等应符合YD/T 979中的有关规定。
4.3 外护套性能
4.3.1 A级外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A级外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表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
|||
LLDPE |
MDPE |
HDPE |
ZRPO |
|||
1 |
抗拉强度 热老化处理前(最小值) |
MPa |
10.0 |
12.0 |
16.0 |
9.0 |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TS│(最大值) |
% |
20 |
20 |
25 |
20 |
|
热老化处理温度 |
℃ |
100±2 |
||||
热老化处理时间 |
h |
24×10 |
||||
2 |
断裂伸长度 热老化处理前(最小值) |
% |
350 |
125 |
||
热老化处理后(最小值) |
% |
300 |
100 |
|||
热老化处理后变化率│EB│(最大值) |
% |
20 |
20 |
|||
热老化处理温度 |
℃ |
100±2 |
||||
热老化处理时间 |
h |
24×10 |
||||
3 |
热收缩率(最大值) |
% |
5 |
|||
热老化处理温度 |
℃ |
100±2 |
115±2 |
|||
热老化处理时间 |
h |
4 |
4 |
|||
4 |
耐环境应力开裂(50℃,96h) |
个 |
失效数/试样数:0/10 |
|||
注;LLDPE、MDPE、HDPE和ZRPO分别为线形低密度、中密度、高密度聚乙烯和阻燃聚乙烯烃的简称 |
4.3.2 B级外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B级外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
性 能 |
单 位 |
指 标 |
抗拉强度 |
MPa |
12 |
断裂伸长率 |
% |
200 |
耐环境应力开裂(50℃,96h) |
个 |
失效数/试样数:0/10 |
4.3.3 外护套的其他性能应符合GB/T 2952的有关规定。
4.4 光缆的机械性能
4.4.1 光缆的机械性能应包括光缆的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卷绕、微风疲劳振动、舞动、过滑轮、蠕变、扭转、磨损等项目并通过测试来检验。
4.4.2 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和压扁力符合表7规定
表7(a)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
检测项目 |
拉伸力 |
光纤应变(%) |
光纤附加衰减(dB) |
||
中心管式 |
层绞式 |
中心管式 |
层绞式 |
||
光缆额定抗拉强度(RTS) |
≥95% RTS |
— |
— |
— |
— |
光缆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T) |
40% RTS |
≤0.1 |
≤0.05 |
无附加衰减 |
无附加衰减 |
光缆的年平均运行张力(EDS) |
25% RTS |
无应变 |
无应变 |
无附加衰减 |
无附加衰减 |
光缆的极限运行张力(UOS) |
60% RTS |
≤0.5 (暂定) |
≤0.35 (暂定) |
该拉力取消后,光纤 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 |
表7(b)光缆允许承受的压扁力
结 构 |
技术要求 |
|
允许压扁力 N/100mm |
光纤附加衰减 |
|
含内垫层 |
2200 |
≤0.1 dB |
不含内垫层 |
1000 |
≤0.1dB |
4.4.3光缆允许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为光缆外径的15倍,动态弯曲半径为光缆外径的25倍。
4.5 光缆的环境特性
4.5.1适用温度范围及其衰减温度特性
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有3种级别,其代号为A、B、C。其中单模光缆温度附加衰减对于各类型光纤有3个级别,分别为1级、2级和3级。光缆的温度特性如表8所示。
表8 光缆温度特性
分级代号 |
适用温度使用 ℃ |
单模光缆允许光纤附加衰减 dB/km |
|||
低限TA |
高限TB |
1级 |
2级 |
3级 |
|
A |
-40 |
+65 |
≤0.05 |
≤0.10 |
≤0.15 |
B |
-30 |
+65 |
|||
C |
-20 |
+65 |
4.5.2光缆的热老化性能
光缆经受热老化试验后,光缆外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各部分标记完好,光缆附加衰减应不大于0.2dB/km。
4.5.3渗水性能
光缆经渗水试验后,光缆的另一端应无水渗出。
4.5.4滴流性能
在温度为70℃的环境下,光缆应无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等滴出。
4.5.5阻燃光缆的阻燃性能
4.5.5.1阻燃性:光缆燃烧在停止供火后,试样上的残燃能自行熄灭,并且在试样的燃烧完全停止后,把试样表面擦拭干净,其烧焦部分距夹具下缘50mm以下。
4.5.5.2烟密度:光缆燃烧时产生的烟雾应使透光率不小于50% 。
4.5.6 低温下弯曲性能
光缆应具有在-20℃低温下承受弯曲半径为30倍缆径的U行弯曲能力。
4.5.7低温下冲击性能
光缆应具有在-20℃低温下耐冲击的能力。
4.5.8光缆抗紫外线性能
光缆应具有抗紫外线的性能,试验结束后,光缆外护套应无目力可见裂纹,各部分标记完好。
4.5.9 耐电痕性能
B级光缆经过耐电痕性能试验后,光缆表面任一点的痕迹或蚀点不得超过外护套厚度的50%。
4.2.1 供应商同意使用ITU-TG..652所推荐的单模光纤,并满足下列要求:
5 试验
5.1机械性能和试验要求:
5.1.1应力应变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1 拉伸。
b) 卡盘直径:不小于30倍光缆外径。
c) 受试长度:不小于20m。
d) 拉伸速率: 20mm/min。
e) 持续时间:1min。
f) 拉伸负载:见表7(a)。
g)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且能够满足7(a)。
5.1.2侧压力(压扁)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3 压扁。
b) 负载:见表10(b)。
c) 持续时间:10min。
d) 验收要求:长期允许压力情况下:
光缆内每根光纤在1310nm,1550nm波长处的衰减不应有变化;压力解除后,光缆内每根光纤在1310nm,1550nm波长处的衰减不应有变化,且光缆护层不应有破损。
5.1.3 冲击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4 冲击。
b) 冲锤重量:450kg。
c) 冲锤落高:1m。
d) 冲击次数:至少5次。
e)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
5.1.4 反复弯曲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6反复弯曲。
b) 心轴半径:不大于25倍光缆外径。
c) 负 载:150N。
d) 弯曲次数:30次。
e)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
5.1.5 扭转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7 扭转。
b) 扭转长度:1m。
c) 轴向张力:150N。
d) 扭转角度:±180度。
e) 扭转次数:10次。
f)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在光缆扭转到极限位置的情况下,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光缆回复到起始位置时,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
5.1.6卷绕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11 卷绕。
b) 芯轴半径:不大于25倍缆径。
c) 密绕圈数:每次循环10圈。
d) 循环次数:不小于5次。
e) 验收要求:光纤不断裂和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5.1.7外护套磨损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E2A 。
b)钢针直径:1mm。
c)负载:65N。
d)验收要求:光纤不断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5.1.8微风疲劳振动
a) 试验方法:由投标方提供。
b) 试验条件:试样长度 1米,两端固定频率50Hz。
c) 中心点振幅:±3mm。
d)被试验光缆经上述各项实验后,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光缆护套不应有裂纹。
2) 光缆中全部光纤和部件均应完好。
3) 光纤在1310nm,1550nm波长处衰减无变化。
5.2光缆环境特性试验
5.2.1温度循环试验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F1 温度循环。
b) 式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不小于1.5km。
c) 温度范围:试验温度范围的低限TA和高限TB应符合表8规定。
d) 恒温时间:应足以使试样温度达到稳定,应不少于24h。
e) 测试光纤数:至少10根光纤,当光纤数小于20根时,应全部测试。
f) 循环次数:2次。
g) 验收要求:应符合表8规定。
5.2.2光缆热老化试验
a)试验方法:按GB/T7424.1-F1 温度循环。
b)在完成温度循环试验后,将光缆置于85℃±2℃的环境中,120h后取出,检查光缆各部分结构的完整性并测试光纤衰减。
c)验收要求:光缆外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各部分标记完好,光纤附加衰减不大于0.2dB/km 。
5.2.3 渗水试验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F1 渗水。
b) 试样长度:1m。
c) 试验条件:荧光染料水熔液应对试样中心形成1m高的水头。含水熔性荧光染料:荧光染料通常用荧光素钠盐,其浓度为0.24g/l。
d) 试验温度:20℃±5℃,气压:86kPa~100kPa 。
e) 试验时间:1h。
f) 验收要求:试验完毕。在式样1m长的远处一端用紫外灯检查是否有荧光染料,如无水渗出为合格。
5.2.4滴流实验:
a) 试验方法:按GB/T7424.1-F8 填充复合物滴流
b) 试验条件:试验温度:70℃±1℃。
恒温时间:224h。
c) 验收要求:在试验期满后,用目力检查是否有填充物从缆芯或缆芯与护套的界面流出或滴出。
5.2.5阻燃光缆阻燃性试验
a) 试验方法:按GB/T 12666.6中DZ-1方法进行。
b) 试样要求:从成品的光缆上截取试样,长度为600nm±25nm,试验应将在60℃±2℃的温度下保持4h,并冷却至室温。
c) 供火时间:t=60+m/25
式中:t—供火时间
m—校准到600mm长的试样质量(g)
d) 验收要求:当符合7.4.6规定时,则判定试验结果的合格。
5.2.6低温下U形弯曲试验
a) 试验方法:试样在温度-20℃±2℃下冷冻不少于24h取出,立即在室温下按GB/T 7424.1-E11B的规定进行试验。
b) 试样长度:约3m 。
c) 弯曲半径:30倍光缆直径。
d) 循环次数:4次。
e) 验收要求:光纤不断裂和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四、气象参数
气象条件
气象区 |
Ⅰ级气象区 |
Ⅱ级气象区 |
最低温度 |
-40℃ |
-40℃ |
最高温度 |
40℃ |
40℃ |
最大风速 |
30 m/s |
32m/s |
覆冰 |
5 mm |
10mm |
平均温度 |
5℃ |
5℃ |
使用地形 |
山区、丘陵、平地 |
山区、丘陵 |
五、质量保证及培训
1、供应商将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设备保修期内、外的维修,备品备件的供应。
2、供应商将对项目方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培训,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在所规定的技术水平上能够安装和运行。
六、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
1 技术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采用SI国际单位制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资料、说明书、试验报告三类,提交的技术文件应使用中文(试验报告及证明材料除外)。
1.1图纸及资料类
各项设备(包括线盘、各类金具、接线盒等)的零件图及装配图、所有光缆的断面图、参数和最终装盘尺寸吊装图及与此配合的说明书、照片、各种特性曲线,光缆的蠕变曲线、应力/应变/光纤衰减试验曲线或表格数据。
金具结构图和机械性能参数,防振装置的特性曲线、计算方法。
光缆施工图应含:光缆应力表、光缆架线弧垂表、光缆架线百米弧垂表、光缆架线应力及弧垂曲线图、光缆百米弧垂曲线图等图。
1.2试验报告
形式试验报告(强调其有效性);
例行试验报告;
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主要部件检验报告。
1.3 图纸及技术文件的发送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都应及时答复对方在合同进程中提出的技术问题。必须说明:项目方对投标方的设计确认并不减轻投标方对工程应负责任。
七、设计联络会
项目方在收到投标方技术文件后,30日内,派出代表团去设备生产所在地参加工程设计联络会,双方签署技术协议书。
联络会主要是解决工程具体实施问题,如施工、安装材料、设备清单变更、验收指标和培训等问题。
联络会前,双方应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八、试验及验收
1、试验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在出厂前都必须通过工厂试验,工厂试验需得到项目方的认可,投标方应提供两份带有编号及日期的工厂试验报告。其中所有设备应满足技术规范中的性能要求。
2、设备出厂验收
设备出厂前,项目方派人到工厂进行检验。
3、现场验收
供应商所供全部设备需运至用户指定地点,项目方收到设备后通知供应商,双方代表在10日内完成现场验收。
4、安装后验收
本工程的光缆安装、熔接完成后, 供应商的现场代表用OTDR测试达到规定指标后,项目方认可,出具检测报告,双方签字。
5、系统试运行
在所有光缆安装完毕后,按技术协议书要求进行现场各指标测试。测试合格后,系统将投入试运行。
6、系统最终验收
在满足下述条件下,进行最终验收。即:
a)工程已经完成,且能合理地实现预期的功能;
b)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试验均已进行并通过验收;
c)90天系统试运行已完满结束;
d)项目方已获得工程的所有资料;
e)当最终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方提供最终验收证书。
九、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指导和工厂培训
供应商将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项目方人员进行光缆的安装和熔接及测试工作。
供应商将为项目方工作人员提供工厂技术培训。有关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名额等,在技术联络会上双方商定。
培训计划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2、保修期服务
质量保证期为完成光电路测试并正式投运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间产品的任何损坏或故障,供应商将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供应商将在10天内免费修理或更换。如果在正式投运的12个月内,光缆及附件由于供应商的产品设计的不合理、制造及材料的缺陷等原因造成断芯、断缆等恶性事故,必须对线路停电进行检修、更换的情况时,项目方除要求供应商履行对毁坏的光电路设备完善以外,还有权对线路停电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在投标书中供应商将给出具体服务承诺。
十、包装、运输要求
光缆以符合GB4005要求的缆盘盘装出厂,发货盘长不小于定货盘长,光缆盘芯直径不小于光缆外径的30倍。
缆盘上标明:制造厂名称、光缆型号及规格、缆的制造长度m、毛重kg、制造日期、表示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保证运输安全的其他标志、盘号(用于档距杆号)、检验合格证及到货地点等。所有随盘的标志不褪色,各文件记录能有效防潮。
投标方应负责将光缆安全运到目的地,投标方承偌在设计上及装运准备上做到光缆在任何等级公路的汽车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坏,投标方可以监督运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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